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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专职管理员的通知
日期:2023-03-28 信息来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落实我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的文件精神,拟在二级单位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在4月7日前报送一名实验室安全专职管理员(附件1)。

实验室安全专职管理员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安全相关资料的调研,协助学院领导制定和完善学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督促实验室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2.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的监督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隐患整改。

3.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培训、安全演练、安全考试等工作。

4.负责学院危化品采购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危险废弃物收集转运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实验室兼职安全员的人员管理和培训工作。

6.协助学院、学校做好实验室劳动防护和职业卫生工作,负责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完好可用。

7.协助学院领导做好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实验项目、实验室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维修以及装修等)的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准入等管理工作。

8.协助学院领导做好本单位重要危险源进行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负责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数据库,并制定危险源分级分类处置方案。

9.协助学院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原因调查、问责处理及上报工作。

10.协助学院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工作,定期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

11.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附件: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专职管理员报送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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