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6]16号)及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我校2025/2026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各实验室按规定,严格依照《25/26学年基表三、四、五、六填写说明》(附件2),认真填报《2025/2026学年基表三、四、五、六》(附件1),在2026年9月18日前由各学院(部、中心)实验中心汇总后上报送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thchen@gdut.edu.cn),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名、学院盖章)。
联系人:陈老师(基表四、五、六),39322382
张老师(基表三),3932289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