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校内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内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4-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假期临近,为加强“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1. 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2. 各单位完成一次全面检查工作。各实验用房安全员对实验用房进行全面排查,并在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labsafety.gdut.edu.cn,下简称“系统”),做好实验室自查和整改记录;各二级单位组织单位内安全检查,并在“系统”做好检查和整改的记录。

3. 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逐条整改落实,确保隐患排查全面、整改措施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未排除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恢复实验。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

4. 各二级单位应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加强相关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等培训及宣讲。

四、加强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规范管理

5.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及实验人员应正确辨识重要危险源,做好登记并及时更新、完善管控措施等信息;严格落实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各项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量管控工作,原则上不应超过100升或千克。

6. 进一步规范实验操作,严格排查违规实验操作。原则上不允许过夜实验;从严管理危险性较大实验,开展危险性实验时必须有两人在场;实验时,实验人员不得脱岗。

五、做好应急准备及处置工作

7. 细化完善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事故;实验人员要明确灭火器、洗眼器、喷淋装置、实验室安全柜等应急装置及物资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相关责任人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准确上报所在二级单位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4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及安全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第63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的通知


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Copyright@2005-2013  All Right Reserved

电话:020-39322380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