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2024年实验室安全数据上报及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报送方式
各单位填写《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报送。报告签字盖章后,扫描版和word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aqglk@gdut.edu.cn,纸质文件在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档案中归档。
附件: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模板)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