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就做好实地考核环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月10日。具体时间段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相应学院商定。
二、核查方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建实地考核工作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督导组成员、专家组成),依据《广东工业大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办法》(广工大规字〔2022〕15号)相关工作要求,分别到相应学院现场查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及工作台账。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一)现场查看
30-200万的大仪抽查台件数不低于总台数的20%(随机抽取),200万元及以上的大仪为必查设备。请各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备查。
(1)大仪的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含大仪机时记录本、培训记录、演示实验记录、实验内容记录、报修维护保养记录等)
(2)利用大仪进行对外测试服务的财务收入凭证
(3)大仪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等专家需要核查的其他资料
(二)工作组反馈
由工作组成员就现场查看情况向学院反馈意见建议。
(三)专家评分
工作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使用效益情况及实地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其中上报情况评价占比30%、实地考核评价占比70%。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协同进行实地考核工作。
联系人:黎老师、郭老师,39322382
地址: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01
附件:2023-2024学年大仪效益考核抽查设备列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