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大学城重点监控单位环境治理提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城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文件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专项环评工作,请相关单位协助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核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对于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的实验室,请根据航拍图自查(附件1,图1红色编号),逐一核实有废气处理设施的排放口所对应的实验室房间号,并填写信息统计表(附件2,表1)。其中,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包括喷淋处理装置、活性炭处理装置、喷淋处理+活性炭处理装置。
2. 对于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仅有抽风设施排放口的实验室,请根据航拍图自查(附件1,图1黑色编号),逐一核实排气口所对应的实验室房间号,明确实验室是否符合直接外排的要求(可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并填写信息统计表(附件2,表2)。对于不符合直接外排要求的实验室,须提出具体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3. 请各相关单位排查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直排的实验室是否符合直接外排的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实验室,要求限期整改。若有计划加装配套处理设施的,请填写信息统计表上报(附件2,表3)。若未上报的,将不列入本次环评项目工作,后期自行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4.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废气排放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废气污染危害环境,学校将通过此次实验室专项环评工作进行实验室废气排放资质认定,未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实验室不得从事涉及有毒有害废气排放的实验活动。
5.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环评项目资料收集工作,于5月16日前将信息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版扫描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aqglk@gdut.edu.cn。近期学校将开展环评项目现场勘察与监测工作。
附件:1. 实验楼航拍图
2.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实验室废气处置信息统计表
(附件将单独发送至各相关单位)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5月11日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方式:020-39230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