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2022年第九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广工大纪要[2022]9号)精神,我处已对教学科研设备采购合同的付款条款进行优化,详细表述见附件。优化后,付款方式将细分为进口免税货物合同、国内供货货物合同两种情形,预付比例一般不超过采购预算的80%,默认免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默认原厂质保期或设置1年质保期。
付款方式、质保期限与设备采购成本直接相关,请用户单位在采购需求调研时,合理选择条款与供应商谈判,争取更优惠的采购预算。
附件:教学科研设备采购合同付款条款及进口外贸代理服务单位
咨询电话:采购管理科,3932238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招投标中心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