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学校验收
当前位置: 首页 · 下载中心 · 资产管理 · 资产验收 · 学校验收 · 正文
资产项目学校验收办理方式
日期:2025-11-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一、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与《广东工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2〕26号)中第十四条规定的业务归口一致,也可详见广东工业大学协同办公系统OA《合同审批表》中【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栏目。

二、学校验收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类资产项目;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总务处、保卫处、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其他部门的,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类资产项目;

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学校验收。

联系方式:验收管理科,020-39322468,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05室

三、业务办理方式

1.文件审核

使用部门对项目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等合同约定情况进行使用部门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使用部门登录学校新网上办事大厅提交验收材料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材料提交路径1:资产项目学校验收申请,点击此处直通申请页面

材料提交路径2:广东工业大学主页——门户——网上办事大厅——搜索“资产项目学校验收”应用

材料提交路径3:(1)登录 OA 系统,点击“融合门户”;

(2)融合门户界面中选择网上办事大厅,下拉网页在按部门分类中选择“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项目学校验收→点击“在线办理”

2.现场验收

文件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现场验收。学校现场验收的技术专家需使用部门推荐并需提交广东工业大学资产项目学校验收专家申请表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广东工业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Copyright@2005-2013  All Right Reserved

电话:020-39322380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