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起,凡符合《广东工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中“广东工业大学设备合同专用章”使用范畴,且合同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教学科研货物类合同,合同审批须统一通过线上OA流程办理,原则上不再接受原有线下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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