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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仪器赋能创新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9-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激发我校大型科研仪器的技术创新潜力,提升仪器开放共享效能与实验技术队伍的创新研究能力,根据《广东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粤科规范字〔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设立“仪器赋能创新专项”。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一)2026年度“仪器赋能创新专项”设重点项目5项,资助金额1万元/项;一般项目10项,资助金额0.5万元/项。执行期限均为1年。资助方向包括:仪器功能开发与新方法建立、关键部件研制与维修技术开发、跨学科测试技术创新、AI驱动的智能实验技术、仪器虚拟仿真与远程展示技术开发、仪器技术科普作品创作与传播和面向校外单位的仪器服务与技术支撑。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中明确选择其中一个方向。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请项目申请人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二)具体申报要求、评审标准、结题条件等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26年度“仪器赋能创新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方式

申请人需填写《广东工业大学“仪器赋能创新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501,电子版请命名为“仪器赋能创新专项+学院+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sbk@gdut.edu.cn,邮件主题请按同一格式命名。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岗实验技术人员、专职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事仪器相关技术研发与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承担相关技术研发或仪器方法研究的工作经历;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所申请方向相关的研究基础或仪器操作经验。

重点项目鼓励组建研究团队(团队成员含申请人在内不超过3人);一般项目以个人或双人合作为主。每位申请人每年限申报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限参与1项。正在承担本专项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项目经费来源于广东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发放个人酬劳。

结题要求:重点项目须满足形成新方法、研制关键部件/辅助装置、形成维修案例、授权发明专利或发表论文、制作宣传/科普视频、开放虚拟仿真系统、制作科普作品等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一般项目须满足其中一项。具体结题条件详见申报指南。

(二)所在单位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申报,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四、工作安排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于申报截止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拟资助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立项,签订《项目任务书》。


联系人:周启民、张迪,电话:020-39322382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2026年度“仪器赋能创新专项”申报指南

2.广东工业大学“仪器赋能创新专项”项目申请书




下一条:资产项目学校现场验收通知(2026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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