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校内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内通知 · 正文
2026年中秋、国庆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提示
日期:2026-09-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部、中心、研究院):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新学期实验人员变动较大,实验室安全风险叠加。为做好假期前后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压实三级责任,守牢安全底线

1.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2.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校、院、实验室三级责任,细化岗位职责尤其是"最后一公里"责任,强化安全监督与追责问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3.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人应落实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做好安全及法治教育、危险源辨识、实验项目风险评估等工作。

二、严格假期运行管控

4. 假期运行实验室严格执行使用备案和安全准入制度,严禁未经批准开展实验。高度危险实验(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和通宵实验必须有两人在场,严禁独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实验过程中不得脱岗,实验室不得出现无人值守现象。

5. 落实假期及通宵时段(每日22:00至次日8:00)使用实验室审批管理制度。确有特殊原因需在此期间开展实验的,应于9月30日16:00前通过"系统"提交备案申请,审核通过后在指定时段及房间实验。申请人须从"系统"导出申请书,一份张贴于所用实验房间门口,另一份交本楼宇保安处备案(附件1)。

6. 加强单人和夜间实验管理,通过巡查、视频监控等技防手段强化安全运行,对一级、二级风险实验室重点监控。

7. 落实"五防、五关"。"五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灾害事故;"五关"即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关气。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须定期安排值班人员监控。

三、强化重要危险源管理

8. 重要危险源包括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以及非标自制设备等。

9. 化学品应严格落实采购、存储、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要求,按学校要求采购,落实分类存储,完善电子及纸质台账登记,做到账物相符,严防遗失、被盗、泄漏、污染环境和威胁公众健康等事故。非化学类重要危险源应在"系统"备案登记(附件2),并按各类标准操作规程(SOP)或指导书开展实验。

10. 落实"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度。开展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活动前,项目负责人应辨识危险源、评估和控制风险,制定现场处置方案(附件3),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教育方案,对参与学生和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依规履行安全告知义务。

四、加强教育,健全应急

11. 做好留校师生、新生等安全培训与实验指导,提升风险辨识能力。实验人员应清楚地辨识本单位危险源和风险点,明确灭火器、洗眼器、喷淋装置、实验室安全柜(附件4、附件5)等应急装置及物资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12. 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上报所在二级单位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突发情况快速稳妥处置,切实守牢安全底线。

请各单位于放假前将有关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附件:

1.实验室使用备案指引

2.(非化类)重要危险源登记模块及实验室安全信息门牌使用指引

3.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使用指引

4.实验室安全应急器材柜位置及使用方法

5.实验室复合型喷淋洗眼装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9月23日


上一条:关于推荐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实验实训室建设专家库入库人选的通知
下一条:资产项目归口现场验收通知


广东工业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Copyright@2005-2013  All Right Reserved

电话:020-39322380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