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提升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原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归口管理的20万元以下教学科研货物类合同的审批备案方式进行调整,全面推行线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凡符合《广东工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中“广东工业大学设备合同专用章”使用范畴,且合同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教学科研货物类合同,均纳入本次线上审批实施范围。
二、实施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起,上述范围内的合同审批须统一通过线上流程办理,原则上不再接受原有线下备案方式。
三、线上操作流程
1.线上发起与审批
合同承办部门登录学校OA系统,进入“合同审批表”,按要求准确填报合同基本信息,上传合同文本及其相关附件,提交后系统将按规范进行流转审批。
2.线上备案
合同审批流程完结后,承办部门需登录“项目与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该合同的备案信息填报与提交。
3.线下审核用印
完成线上备案后,承办部门可持以下材料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采购管理科(行政楼501)办理合同盖章:
(1)OA系统生成的《广东工业大学合同审批表》(一式两份)
(2)合同事由及主要内容(正文)(一式两份)
(3)合同原件
四、相关要求
此次调整是学校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过渡与规范进行。
联系人:郭老师、全老师,39322383
附件:
学校OA系统“合同OA审批”操作指南
“项目与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合同备案指南
法治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