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研究院):
当前季节干燥,易引发火灾事故。为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现将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
1. 危险化学品须从合规渠道采购,规范分类存储,完善台账登记,确保账物相符。
2. 危险废弃物须严格分类、定期清运,杜绝泄漏与环境污染。
二、强化实验气体安全
3. 气瓶须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有定期检验合格标识,无超过检验有效期和设计年限的气瓶,并悬挂匹配的状态牌,建立台账。
4. 气瓶须合理固定,存量最小化,确保存放点通风、远离热源。
5. 涉及窒息性、可燃性或有毒气体的场所应安装相应的气体监测报警装置。
三、落实安全教育培训
6. 结合特别防护期以及秋冬季节、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风险,各二级单位须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加强应急处置演练,要求覆盖全体实验人员。
7.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须通过学校、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团队)三级安全准入考核,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四、严格应急与值守
8. 各二级单位分管领导、安全主管、实验室负责人要确保应急值班电话畅通。
9. 加强高风险实验(如高温、高压、通宵实验等)以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实验期间须保证至少两人在场,严禁单人操作与脱岗,实验室不得无人值守。
10. 一旦发现异常状况和事故,实验室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所在二级单位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五、深化隐患排查整改
11. 各二级单位每日对危险化学品储存间、气瓶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巡检,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所有检查与整改记录须录入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https://labsafety.gdut.edu.cn)。
12. 若重大安全隐患未排除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实验,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恢复实验。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立即传达落实,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