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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
日期:2025-11-1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部、中心、研究院):

当前季节干燥,易引发火灾事故。为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现将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

1. 危险化学品须从合规渠道采购,规范分类存储,完善台账登记,确保账物相符。

2. 危险废弃物须严格分类、定期清运,杜绝泄漏与环境污染。

二、强化实验气体安全

3. 气瓶须从合格供应商采购,有定期检验合格标识无超过检验有效期和设计年限的气瓶,并悬挂匹配的状态牌,建立台账。

4. 气瓶须合理固定,存量最小化,确保存放通风、远离热源。

5. 涉及窒息性、可燃或有毒气体的场所安装相应的气体监测报警装置。

三、落实安全教育培训

6. 结合特别防护期以及秋冬季节、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风险,二级单位须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加强应急处置演练,要求覆盖全体实验人员。

7.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须通过学校、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团队)三级安全准入考核,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四、严格应急与值守

8. 二级单位分管领导、安全主管、实验室负责人要确保应急值班电话畅通

9. 加强高风险实验(如高温、高压、通宵实验以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实验期间须保证至少两人在场,严禁单人操作与脱岗,实验室不得无人值守。

10. 一旦发现异常状况和事故,实验室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所在二级单位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五、深化隐患排查整改

11. 二级单位每日对危险化学品储存间、气瓶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巡检,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所有检查与整改记录须录入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https://labsafety.gdut.edu.cn

12. 重大安全隐患未排除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实验,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恢复实验。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立即传达落实,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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