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校内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内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考试的通知
日期:2025-09-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相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凡进必考,达标准入”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保障全校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现组织各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考试工作,具体内容与要求如下:

一、新生安全教育与准入考试

(一)参与对象

2025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需要进入实验室指导、开展实验但未取得准入考试合格证的教职工。

(二)时间

202598日至1116日。

(三)学习和考试要求

本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考试均由各单位根据专业情况及有关要求进行设置,使用指南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各单位安全准入考试管理员老师请加入工作咨询QQ634835579

1. 线上学习

1登录方式。校内、校外网均可登录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labsafety.gdut.edu.c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学习。账号为本人学号(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根据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提示进行有关登录操作。

2有关要求。

类别

学院

本科生、教职工

学习要求

研究生

学习要求

第一类

涉化、涉生类

轻工化工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医药学院、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

法律法规

(不少于6篇)

通识安全必选1 +选学(总共时长不少于3小时

法律法规

(不少于10篇)

通识安全必选1 +选学(总共时长不少于6小时

第二类

机电类

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集成电路学院、实验教学部、分析测试中心

法律法规

(不少于6篇)

通识安全必选1

法律法规

(不少于6篇)

通识安全必选1 +选学(总共时长不少于4小时

第三类

用电类

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法律法规(不少于6篇)

通识安全必选2

特别提醒:

通识安全必选1内容包括《首都医科大学》1.11.21.31.48.18.28.3通识安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学习时长设为15分钟),学习时长85分钟;

通识安全必选2内容包括《首都医科大学》1.11.21.31.4通识安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学习时长设为15分钟),学习时长52分钟。

学校设定法律法规每篇学习时长为5分钟,视频时长如实计算。

每一份资料在学习结束后,需要点击确认方可获取学时

学习任务全部完成后,准入考试试卷才会在系统显示。

揭阳校区参考上述分类可根据校区及专业情况安排学习任务和准入考试。

2.线下学习

第一类涉化、涉生,第二类机电类的单位需根据专业特性组织新生开展至少一次线下安全实践教育活动(本科生前往本科教学实验室,研究生前往科研实验室),内容涵盖实验室准入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等,并做好培训记录(附件7

3.准入考试要求

1)考试及格要求。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不低于90分。根据学院情况题量设置不少于50题,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考试次数不多于10次。注意:考试任务须新建或复制往年任务进行编辑修改,不得直接编辑往年任务,以免数据丢失。

2合格证书及承诺书下载及送交。学生考试合格后,在系统下载《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书》和《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经本人签名后,以班级为单位送交所在学院备案。

3)准入要求。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并且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后,师生方可获得进入实验室进行相关实验活动的资格。本次安全学习与准入考试将与安全检查挂钩,学生及格率应不低于98%(及格率=合格人数/总人数)。

(四)工作反馈

请各二级单位在1121日前填报《学院安全教育准入考试情况统计表》(附件7),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aqglk@gdut.edu.cn纸质版由学院存入安全档案。

二、科研团队安全培训

(一)学习要求

全校科研团队1116日前至少组织一次团队安全教育(要求团队所有成员参加),学习时长不少于一小时,并做好培训记录。鼓励使用系统进行团队培训,使用指南见附件1-学习管理部分、附件4

(二)工作反馈

请各团队在1116日前填写《科研团队安全教育情况确认表》(附件5),并交各学院负责人备案;各二级单位在1121日前填报《学院科研团队安全教育情况统计表》(附件6),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aqglk@gdut.edu.cn,纸质版由学院存入安全档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安全教育及考试工作,请各单位、科研团队高度重视,学校将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视情况对学院、团队或实验室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依据《广东工业大学院级用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广工大规字20228)第十八条执行。

附件:1.安全教育模块-网页端出题指南及功能详细介绍

2.安全教育模块-考生网页端使用说明

3.安全教育模块-考生微信移动端使用说明

4.团队注册指南

5.科研团队安全教育情况确认表

6.学院科研团队安全教育情况统计表

7.学院安全教育准入考试情况统计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95日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方式:020-39230895


上一条: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通知SYSJS-25005
下一条:关于报送新增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的通知


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Copyright@2005-2013  All Right Reserved

电话:020-39322380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