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防控能力,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决定针对实验室特种设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各相关单位应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依法配备特种设备安全主管和安全管理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和学校相关规定落实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使用取得生产许可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配备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主管、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2. 认真研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关于严重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违法行为判定情形和标准(附件1),定期组织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向本单位和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告。
3. 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保证相关人员具备识别和防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
4. 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二、工作安排
请各相关单位、团队、实验室高度重视,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和《风险管控清单》要求(附件1)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是否有定期检验证明,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连锁装置、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等是否完好、功能正常等,如发现隐患问题,尽快按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并在“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做好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完成特种设备危险源备案登记(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指引可在系统通知公告查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于3月7日后会同专家组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7日前填报《实验室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aqglk@gdut.edu.cn,纸质版由学院存入安全档案。学校将根据上报的信息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相关参考文件
2.实验室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