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下简称“大仪”)管理,切实推进大仪开放共享,持续提升大仪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广东工业大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广工大规字[2022]15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大仪使用效益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考核单位:参与开放共享的科研仪器所在学院(部、中心)。
2.考核设备:2023年9月1日前入账的单台套价值30万元及以上的大仪。(见附件1)
3.考核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考核流程
(一)设备自查(11月1日前)
单位组织大仪管理员对大仪开展自查,登录大仪共享管理平台(https://yqgx.gdut.edu.cn/),在后台系统的绩效管理模块—设备考核进行填报。(具体操作说明参考附件2)
(二)单位审核数据并提交材料(11月8日16:00前)
单位核实本单位设备自查填报的数据并进行设备考核汇总,填报单位考核评价表。请登录大仪共享管理平台(https://yqgx.gdut.edu.cn/),后台系统的绩效管理模块进行填报。(具体操作说明参考附件2)
上报需提交的材料如下(表1-3在大仪共享管理平台—绩效考核—设备考核/单位考核提交后打印签字盖章):
1.《广东工业大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考核评价表》,需附代表性成果相关证明(如有)。
2.《广东工业大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结果汇总表》
3.《广东工业大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单位使用效益考核评价表》
4.大仪开放共享收入明细(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5.院级大仪开放共享条例(如有)
6.2023-2024学年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使用效益考核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3)
以上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电子版命名为“单位+大仪绩效考核材料”发送至邮箱sbk@gdut.edu.cn)。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核查评审(11月18日至12月6日)
1.30-200万的大仪抽查台件数不低于总台数的20%,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200万元及以上的大仪为必查设备。请各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备查。
(1)大仪的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含大仪机时记录本、实验记录、报修维护保养记录等)
(2)利用大仪进行对外测试服务的财务收入凭证
(3)大仪的使用说明、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4)专家需要核查的其他资料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大仪开放共享工作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小组可视情况开展会议汇报、核查评议等方式,并提出评审结果建议。
抽查清单、检查方式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果应用
1.大仪使用效益年度考核结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全校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仪器购置评议、学校支持各单位重点建设项目仪器购置经费、实验技术人员岗位配置、补助奖励、大型科研仪器校内调配、公共用房核算面积减免等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学校将予以约谈、通报、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请各参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大仪管理员做好仪器相关数据收集与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老师、郭老师 39322382
地 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01
附 件:
1.《2023-2024学年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设备清单》
2.《大仪共享管理平台绩效考核模块使用说明》
3.《2023-2024学年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使用效益考核自评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