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工大规字〔2024〕18号)已在校园网主页“学校公文”栏发布,自2024年7月16日起施行。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及时查阅,并认真贯彻落实。
验收流程详见附件,常用表格也可前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页“下载中心”栏下载。
联系人:陈老师,郭老师;电话:39322382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资产验收流程图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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