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及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我校2023/2024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各实验室按规定,严格依照《23/24学年基表三、四、五、六填写说明》(附件2),认真填报《2023/2024学年基表三、四、五、六》(附件1),在2024年9月14日前由各学院(部、中心)实验中心汇总后上报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sbglk@gdut.edu.cn),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名、学院盖章)。
联系人:陈老师(基表四、五、六),39322381-604
黎老师(基表三),3932238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