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是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师生生物安全意识,落实《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做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生物安全法》宣贯
各单位积极参与和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学科特点组织开展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推动提升师生生物安全意识。宣传内容可围绕《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附件1)。
二、强化生物安全专业培训
各单位要加强生物安全教育培训,提前做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根据需求组织开展生物安全专题讲座、集中学习观看生物安全专题片等,确保学生以及需进入实验室指导、开展实验的老师应培尽培、培训到位,切实提升师生生物安全意识。
请各涉生类单位根据要求组织学生登录“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labsafety.gdut.edu.cn)在线学习观看生物安全专题片,内容包括《生物安全法》立法背景、制度设计和法律责任,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安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防范生物恐怖与生物武器威胁等6个专题内容。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重视宣贯工作,积极组织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宣传效果,及时总结宣传亮点和取得成效,于4月12日前将相关文件材料(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aqglk@gdut.edu.cn。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贯参考内容
2. 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和亮点成效统计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3月28日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方式:020-39230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