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查的通知》安排,现就做好实地考核环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具体时间段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相应单位商定。
二、核查方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建实地考核工作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督导组成员、专家组成),依据《广东工业大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办法》(广工大规字〔2022〕15号)、《广东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广工规字〔2017〕22号)相关工作要求,分别到相应单位进行现场查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及工作台账。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一)现场查看
1. 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
30-200万的大仪抽查台件数不低于总台数的20%,200万元及以上的大仪为必查设备。请各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备查。
(1)大仪的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含大仪机时记录本、培训记录、演示实验记录、实验内容记录、报修维护保养记录等)
(2)利用大仪进行对外测试服务的财务收入凭证
(3)大仪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等专家需要核查的其他资料
2.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查
随机抽查各单位仪器设备在账情况及RFID电子标签张贴情况,抽查率不低于5%。
(二)工作组反馈
由工作组成员就现场查看情况向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建议。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协同进行实地考核工作。
联系人:郭老师、陈老师,39322382
地址: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01
附件:2022-2023学年大仪效益考核抽查设备列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