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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大仪使用效益考核评价、仪器设备清查工作评价实地考核通知
日期:2023-12-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查的通知安排,现就做好实地考核环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112日。具体时间段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相应单位商定。

  二、核查方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建实地考核工作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督导组成员、专家组成),依据《广东工业大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办法》(广工大字〔202215号)、《广东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广工字〔2017〕22号)相关工作要求,分别到相应单位进行现场查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及工作台账。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一)现场查看

1. 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

30-200万的大仪抽查台件数不低于总台数的20%,200万元及以上的大仪为必查设备。请各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备查。

(1)大仪的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含大仪机时记录本、培训记录、演示实验记录、实验内容记录、报修维护保养记录等)

(2)利用大仪进行对外测试服务的财务收入凭证

(3)大仪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等专家需要核查的其他资料

  2.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查

随机抽查各单位仪器设备在账情况及RFID电子标签张贴情况,抽查率不低于5%。  

(二)工作组反馈

由工作组成员就现场查看情况向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建议。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协同进行实地考核工作。

 

联系人:郭老师、陈老师,39322382

地址: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01

 

附件:2022-2023学年大仪效益考核抽查设备列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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