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广东工业大学第十一届实验室安全文化月”活动的通知》(广工大设字〔2023〕7号),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充分调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标杆示范作用,学校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星级安全实验室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各学院(部、中心)。
2.星级安全实验室: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
3.优秀个人:从事两年及以上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二)表彰名额
本次共评选表彰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3个、星级安全实验室10个、优秀个人30名(含特别贡献奖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单位高度重视并自觉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健全,各级安全责任落实清晰明确;
2.积极配合完成教育部及学校部署的各项实验室安全工作;
3.实验室布局合理、规范整洁,安全设施配套完备;
4.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日常安全自查,隐患整改及时有效;
5.近三年无较大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实验室安全事故,未因实验室安全问题被投诉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
(二)星级安全实验室评选条件
1.实验室师生高度重视并自觉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清晰明确;
2.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完善并张贴规范,安全警示标识规范、清晰、明确;
3.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
4.实验室干净整洁,安全设施及消防等器材配套齐全有效;
5.实验室各类危险源按要求规范管理,隐患整改及时有效;
6.近三年无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无被下发实验室安全检查积分管理通知书。
(三)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学校、学院部署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3.认真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检查等活动;
4.从事两年及以上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且无有效投诉和安全责任事故;
5.所在单位或实验室被评为先进的个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为优秀个人;
6.特别贡献奖授予长期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推荐与评选程序
(一)推荐原则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评选程序
本次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星级安全实验室评选分为申报推荐和评审答辩环节。优秀个人评选主要由各二级单位组织评审推荐。
1.申报推荐
根据评选标准(附件1),申报单位、实验室和个人分别填写对应的推荐表(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二级单位组织初评并公示后向学校推荐,其中星级安全实验室、优秀个人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2.评审答辩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推荐单位和实验室进行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推荐单位和实验室分别作3-5分钟现场汇报,展示内容主要包括:安全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危险源管理等方面,展现实验室安全工作风采,评委组现场提问并评分。
3.结果公示与表彰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为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发文表彰,颁发牌匾和证书。
(三)日程安排
12月12日前,各二级单位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12月19日前,学校组织评审答辩。
四、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部门于12月12日前将《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扫描PDF版)、申报推荐材料(附件2、附件3和附件4,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及证明材料等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aqglk@gdut.edu.cn,纸质版由学院存入安全档案。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评选标准
2.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3.广东工业大学星级安全实验室推荐表
4.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
5.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推荐名单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2月5日
(联系人:彭老师、熊老师,联系方式:39230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