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2022年第四季度,我校利用中央财政贴息贷款的利好政策,较短时间内采购了一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学校的教学科研条件得到极大提高。经调查,目前大部分设备采购合同都在正常推进,并且不少合同已经组织验收付款,但仍有部分合同因各种原因未能如期到货或到货后未验收、未冲账。
为避免合同逾期产生的法律和资金风险,请各合同承办部门、合同承办人、项目负责人认真履行合同执行主体责任,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合同实施进度,对于未能如期到货的需向合同乙方催办, 保函将到期的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延长保函有效期。对于已经到货的设备,要抓紧时间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条件的及时验收冲账。对于合同履行异常的情况,应及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请各合同承办部门、合同承办人、项目负责人密切关注合同执行进展以保证学校资金安全,保障学校合法权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财务处
审计处
202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