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及分析应用辅导的通知》精神,现需汇总上报“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附件1)数据。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附件2)、《本科实验场所及代码(表1-7-1)》(附件3)的要求填写附件1中“所用实验场所名称”、“实验场所代码”(标黄色列),请于2023年11月10日(周五)前将附件1、附件4的纸质文件递交至我处综合科(行政楼501),同时将附件1的电子版(邮件主题:单位名称+原表格名称)发送至444047240@qq.com,谢谢!
附件:
1.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
3.实验场所名称及代码(表1-7-1)
4.数据填报人承诺书
联系人:朱榕 电话:39322380 办公地点:行政楼50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