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我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指导作用,广东省教育厅拟更新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专家库,现将专家库专家组织推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尚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专业水平和技术指导能力。
(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战略、行动等,具有较丰富的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经验。
(三)身心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可放宽至65周岁),有履行专家职责的时间、精力,能承担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等。
二、专家职责
(一)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建设发展规划和规范管理等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专题调研、检查评估、课题研究、专业培训、标准制定、学术交流和科普活动等。
(三)完成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人于9月25日16:00前将单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广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邮箱(aqglk@gdut.edu.cn),由学校统一报送 广东省教育厅将按要求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评后将符合条件的列入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专家库。
附件:1.广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专家库单位推荐(汇总)表
2.广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方式:39230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