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期,公安机关多次到校检查管制类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现针对检查情况结合学校管理实际进行通知,请各单位、各实验室严格执行。
一、签署《易制毒化学企业、从业人员告知书》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要求,所有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人必须签署纸质告知书,请各单位组织使用人下载附件1(一式两份)并签署。
在9月22日前,各单位不漏每一人、统一收集盖章后,一份由个人保存,一份送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存档。
二、更新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员信息
各单位以《关于加强易制毒、易制爆管制类化学品管理的通知》(网址:http://news.gdut.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161628)已收集的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员信息为基础,统一进行更新备案。
请各学院组织单位内实验室(团队)填报或更新《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员登记表》(附件2),并收集新任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用于学校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备案”并签字,已在设备处备案的可不重复提交)。
9月22日前,发送更新后的电子表格到aqglk@gdut.edu.cn,签字盖章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身份证复印件送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严格执行管理要求
(一)完成一次管制类化学品盘点
请使用、存放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实验房间,在7月24日前,完成一次盘点,做好纸质台账及“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电子台账登记,且必须做到账物相符、数据精准。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总量限制额度,可向学校或所在二级单位申请。申请方法请参照:
1.《关于危险化学品实行总量限额采购的通知》(网址:http://news.gdut.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154871)
2.《关于气体类化学品实行总量限制采购的通知》(网址:http://news.gdut.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155494)
(二)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存放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柜,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必须双人同时开锁,方可取出管制类化学品,化学品取用后,储存柜立即上锁。
(三)严格落实“双本台账”精准登记
做好纸质台账及“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电子台账的“双台账”登记,做到“每次使用一登记,每月账目一盘点”且必须落实账物相符,切不可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登记的使用量、余量应准确无误。
易制毒化学品账册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易制爆化学品账册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建议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纸质台账分册管理。
(四)其他管理要求
1.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2.9月22日起,在校内平台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时,上传采购人本人的《易制毒化学企业、从业人员告知书》(附件1)。
3.购买的管制类化学品只允许在校内使用,不能非法转让、带出校外使用。
4.校内师生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附件3)。
四、监督管理
请各单位、各实验室、各团队必须重视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及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将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查,并将严肃处理。如发现账物不符、无“双人双锁”等不符合管理规定的,视情况暂停购买化学品两周或以上,并进行校内通报,必须整改后方可恢复采购权限;如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揭阳校区请按属地公安机关管理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附件:
1.易制毒化学企业、从业人员告知书
2.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员登记表
3.相关法律法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