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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各院级单位用房信息核对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日期:2022-08-26 信息来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院级用房管理办法》及两个配套文件《广东工业大学院级用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广东工业大学院级用房使用费管理实施细则》(广工大规字〔2022〕8号)有关规定,我处已于6月份将2021年度行政、科研用房定额面积及收费核算的相关基础数据发送至各单位进行核对,现将根据各单位核对结果整理而成的《2021年各院级单位用房信息统计表》(此表已随同本通知发送至各单位实验室主管领导电子邮箱)进行公示。

公示方式:我处拟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501)进行;另请各单位在显眼位置进行张贴,并将公示时间和地点告知本单位人员。

公示期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或电邮及时报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39322381-604

电子邮箱:373893963@qq.com

特别提醒:对“公示方式为各单位显眼位置进行张贴”解释如下:在办公室内显眼位置进行张贴,请勿拍照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8月26日

上一条:关于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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