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校内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内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1-27 信息来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大学城校区、龙洞校区、番禺校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为确保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压实各级责任,切忌侥幸心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务必提高安全意识,切不可麻痹大意,存有侥幸心理;加强组织领导,遵守学校防疫规定,逐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落实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

各单位、各实验室(团队)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在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组织专人值守,落实内部及重点区域的巡查工作。

三、规范危险源和场所管理

各单位、各实验室(团队)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严防遗失、被盗、泄漏、污染环境、威胁公众健康等事故,特别是应严格按照“双人双锁”制度管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废弃物,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存放在公共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加强微生物病原体、特种设备、冷热设备、辐射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所有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落实“五防、五关”,“五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灾害事故,五关”即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关气。

四、做好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启动上报至学校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流程,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1月27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22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第一届广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知识校际邀请赛——科劳斯杯”微视频大赛初赛结果公示暨决赛延期举办的通知


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Copyright@2005-2013  All Right Reserved

电话:020-39322380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