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处于2022年9月21日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的《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学院自查清单》《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固定资产清产核资账外设备清单》《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学院汇总表》《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固定资产清产核资总结表》(需本单位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及实验室中心主任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统一交至我处,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ZCGL@gdut.edu.cn。截止至2023年2月22日,仍有部分单位未提交。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故将提交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1日。
此次清查工作是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文)以及《广东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5号)相关文件精神,旨在加强我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实物与标签相符。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按时提交。
如有问题请联系39322382,陈老师。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学院自查清单》
2.《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固定资产清产核资账外设备清单》
3.《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学院汇总表》
4.《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固定资产清产核资总结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