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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组织参加实验室安全会议的通知
日期:2023-04-23 信息来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点击数:

各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假期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责任

各级安全负责人坚持以安全稳定为前提,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常抓不懈,压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全力做好实验室安全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落实安全检查

各二级单位,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开展“五一”假期前的安全检查工作。4月27日前,在“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网址:labsafety.gdut.edu.cn)进行安全检查情况的登记,并将本次安全检查任务统一命名为“检查时间+五一假期前安全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落实“销号式”闭环管理,逐条跟踪整改。如存在重大隐患,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活动,整改完成或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方能恢复实验。

三、加强安全管理

各二级单位、各实验室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附件一)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二)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重要危险源管理(危险化学品、危险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及常规冷热设备),建立二级单位危险源清单。

2.落实实验场所安全管理(安全告示牌、水、电、卫生等)。

3.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管理(个人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应急设施等)。

4.落实人员及项目准入,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

5.强化实验室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提升应急能力

配备防护和应急物资并保证有效,要求实验人员清楚知道应急柜、灭火器、灭火毯、洗眼器、喷淋系统等应急设施位置和使用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方案、应急预案,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要启动应急响应,果断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报告。

五、广东省实验室安全会议

请各单位组织二级单位主管领导、二级单位实验中心主任(或办公室主任)、二级单位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和各团队负责人及管理员参加广东省教育厅举办的“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研讨交流会”(线上)

会议时间:4月26日(星期三)8:30-12:30;

观看方式:关注二维码。当天公众号置顶直播窗口,打开即可观看。

其他要求:各单位统计参会名单,填写表格(附件三)并于会议当天完成签到。2023年4月27日16:00前,发送扫描件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aqglk@gdut.edu.cn),纸质版在二级单位安全档案中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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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

请机电工程学院、轻工化工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医药学院和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的实验中心主任和专职安全管理员,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点行政楼501参加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3.参会名单及签到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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