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广工大规字〔2022〕14号),所有纳入开放服务的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收费标准均需通过网上公示。现将2023年大仪开放共享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日
如对收费标准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书面文件等方式实名反映。
意见反馈地址:行政楼50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陈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382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大仪共享收费申请汇总表(2023年)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