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办法(试行)》(广工大规字[2022]16号文)的相关规定,我处于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上午,组织相关专家对轻工化工学院的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进行了购置论证,现将论证结论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单位名称
| 设备名称
| 预算金额
| 论证结论
|
1
| 轻工化工学院
| 模块化智能型高级流变仪
| 50万元
| 论证通过
|
注:若对论证过程及论证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映(联系人:刘周璇 办公电话:020-3932238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