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资产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广工大规字〔2017〕64号】》及《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验收细则【广工大规字〔2017〕12号】》的有关规定,我处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组织有关专家及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对以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论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设备)
名称
| 项目编号
| 金额
| 安装地点
| 供应商
| 验收结论
|
1
| 微纳米水合物扫描成像观测系统
| 1210-2141YDZB4470(子包1)
| 578万元
| 科技南楼一层实验室
| 英华检测(上海)有限公司
| 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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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对验收过程和验收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映(联系人:麦炜康 办公电话:020-3932238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2月28日